Saturday, 3 October 2009

Q3: 補選不是全民公決,它脫離憲政現實,也容易流於選人而不選事. . .

Q3) 補選不是全民公決,它脫離憲政現實,也容易流於選人而不選事. . .

Q3) 補選不是全民公決,它脫離憲政現實,也容易流於 選人而不選事;而妄圖以之為 談判籌碼,不是很天真嗎?

的確,《基本法》沒有設立公投權,「 反全民公決論 」論者也會緊咬著這點不放,而保皇黨 在對應補選 全民公決的競選動員中,也會刻意將選民 帶離普選議題。但其實能否真的 讓補選變成全民公決的,全繫選民本身。

在民主先進的國家,選民將補選變成全民公決,是司空見慣的。很多時候,通過一次的補選投票,令執政黨在一個原本十拿九穩的選區 陰溝裡翻船,就可以明白表達 對執政黨的不滿。而每每也有執政黨 因這種選民訊息的 明確表達而提前大選。

因此,是次全民公決 本身也是重要的公民社會教育。 通過這次全民運動,政府、傳媒、學者及全港市民 才能真正就政改問題作一次深入的大辯論,市民才能夠實踐作為 現代公民的應有義務,就關乎自身利益的 重大議題作出選擇與表態。

它所帶動的公民教育及人民動員的效果,甚至將遠超過 全民公決的議題本身,足以啓蒙了一整代的 香港市民,一如六四經驗 或七一大遊行啓蒙了 上兩代的市民。它所產生的 民意表之認受性及代表性,也將超過之前的選舉。

當然,泛民主派若進行這 由補選衍生的全民公決,也的確要盡力告知 選民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補選,因此其實不是選人而是選議題,那就是香港 是否應該盡快有普選!

至於是否以 全民公決結果為談判籌碼,中央及特區政府會否真箇理會這結果,那是「 反全民公決論 」論者以圖減弱或 挫折實踐全民公決的意志的說辭。

在任何政治角力中,意志的強弱 的確是相當重要。就如一個債仔,面對債主臨門的局面,一定會早早放風 說無論債主做什麼行動,他都一定不會還債。放風的目的,自然是挫折債主追債的意志。

惡形惡相的中央政府、及死皮賴臉的 特區政府,自然是將狠話說在前頭,因為他們欠了的,正正是香港人 普選權利的債!

香港市民 除非有正確心理質素認清 自己其實是債主,自然不會為此種 心理戰術所蠱惑。

其實泛民主派進行「 五區總辭,全民公決 」所希望顯示的,應該是 獲取明確的民意讓中央、特區政府和世界知道,要求中央和 特區政府尊重民意,而非作為什麼談判籌碼。

Quote : Heidegger, S u.Z p.66-68

Our absortion in taking care of things in the work world nearest to us has the function of discovering; depending upon the way we are absorbed, innerworldly beings that are brought along together with their costitutive references are discoverable in varying degrees of explictness and with a varying attentive penetration.

What everyday association is initially busy with is not tools themselves, but the work.

What is to be produced in each case is what is primarily taken care of and is thus also what is at hand. The work bears the totality of reference in which useful things are encounte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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