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 「五區總辭,全民公決」是浪費公帑之舉嗎?
Q4) 「五區總辭,全民公決」是浪費公帑之舉嗎?故意以五區總辭迫出補選,是「勞民傷財、愧對選民」嗎?
「 反全民公決論 」論者批評「五區總辭,全民公決 」浪費公帑,估計是次補選花費 1億,因此必然是勞民傷財了。
這種輪調 可以說是可笑的,因為照這種邏輯,民主先進國家的 全民公決都是浪費! 試問,參照什麼樣的特區開支浪費,可以將五區總辭形容為 「浪費 」?對比政府近期的 副局長和 政治助理委任制度、廣深港高鐵、迪士尼擴建 所花掉的公帑?
搞「 五區總辭,全民公決 」,難道還能比特區政府 本年底已經預設答案的「 2012政改諮詢 」更加浪費?
事實是,一次真正 可以反映民意的選舉,才是長遠 節省社會成本,令社會不用再政治爭抝,讓社會可穩定發展的、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它能夠讓整個社會 就一些單一的 重要議題作討論,表決和授權,是現代政治的 一個有用的工具。正惟如此,民主先進國家的選民 根本不會對全民公決作出浪費公帑的批評。
一個沒有民意授權的政府 才是枉花 市民血汗錢的源頭!在現行市民 沒有實在的監察權的制度下,政府浪費納稅人的金錢還少嗎?政府每年開支 總額為 2000多億,現時立法會的組成及規則,根本沒法讓民選的代議士修訂,更遑論反對政府的撥款要求!
因此,泛民主派希望 藉雙普選全民公決,促進香港長遠 有一個有效回應民意的政府及立法會,倒是長遠確保 公帑運用恰當的策略。
Quote : 《里斯本條約》wiki -- BN(O) 護照及 歐洲公民權 wiki
雖然在 Article 299 列明了,英國擁有部份地區的「例外」,但條文本身已經列出了所有「例外」地區,而這個非常仔細的名單上,卻沒有香港。
根據條約內第17條的訂明,擁有成員國所發護照的人士,會擁有一種全新創造,和本國公民權無關的權利,叫做"歐洲公民權"。即是說雖然 BN(O)的人士沒有居英權,但受惠於此新條約,突然擁有全新的 "居歐權"。
如果根據這條新的《里斯本條約》,當年因為香港所發行的 BNO 護照,亦同樣擁有英國的 nationality,就會突然擁有一種新的權力--歐洲公民權,亦即突然擁有了居歐權。在愛爾蘭通過公投後,BN(O)將會在歐陸本土是 de facto 歐盟公民。
根據《里斯本條約》,成員國國民俱為 歐盟公民的定義,作為歐盟公民 可以在歐盟成員國打工、讀書等不受限制。基本上,只要你在英國或 神根以外地區進入歐盟國家,官員不在你BN(O)上蓋印,亦不登記你任何人境資料。
Quote: An Introduction to R: Software for Statistical Modelling & Computing
by Petra Kuhnert and Bill Venables
Introductory texts :
– Introductory Statistics with R by Peter Dalgaard
– Linear Models with R by Julian Faraway
– Data Analysis and Graphics using R: An Example Based Approach by John Maindonald and John Braun
– Modern Applied Statistics with S-Plus by Bill Venables and Brian Ripley
– Statistical Computing: An Introduction to DataAnalysis using S-Plus by
Michael Crawley
Programming :
– S Programming by Bill Venables and Brian Ripley
Advanced Topics
– Mixed-Effects Models in S and S-Plus by Jose 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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